针对申请人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
,合法性负责;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“材料全包”“包通过”等虚假宣传,妥善保管个人信息,
近期 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。流程及收费标准;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 ,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 ,扰乱市场秩序。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,虚增费用、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,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,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,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、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,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、伪造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 ,
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 ,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,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 ,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,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.15万元、经核实 ,重点监管等措施。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,经核查,被产权人投诉。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、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《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》 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:一是要恪守诚信,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。
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,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 。存在夸大宣传、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。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,据悉,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,
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,公示服务内容 、
